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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货物的报检指南 收藏

  •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结算的;

      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先检验检疫,后放行通关。

      出境货物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1.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3.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