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报验要求:
一、报验人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要求报验的检验申请单,每份申请单只限填报一批商品,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项目填写齐全,译文准确,中英文内容一致,加盖报验单位公章;
二、报验人对所需检验证书的内容如有特殊要求的应预先在检验申请单上申明;
三、申请报验时应按规定缴纳检验费;
四、报验人应预先约定抽样检验、鉴定的时间提供进行抽样和检验鉴定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已报验的出口商品,如国外开来信用证修改函时,凡涉及与商检有关的条款,报验单位须及时将修改函送商检机构,办理更改手续;
六、报验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撤销报验时,经书面申明原因后,可办理撤销;
七、报验人领取证书时应如实签署姓名和领证时间。对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各类证书应各按其特定的范围使用,不得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