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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范围 收藏

  •   质检总局动植司每年受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在3万批次以上,可分为4类:

      (一)动物检疫审批:

      1.活动物及活动物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2.非食用性动物产品:皮张类、毛类、骨蹄角及其产品、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用乳清粉、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

      (二)植物检疫审批 共包括7类产品:新鲜水果、烟草类、粮谷类(小麦、大麦、玉米)、大豆、饲料类、薯类(马铃薯、木薯)、植物栽培介质等(油菜籽)。

      (三)特许审批 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

      (四)过境检疫审批 包括过境动物和过境农业转基因产品。 为了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已于2004年4月1日取消了检疫审批收费,同时大力推行电子审批程序,以此缩短申请时间,加快审批速度,节省了企业人力财力,政府部门也籍此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受理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