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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常识 收藏

  •   一、商检证书及其作用

      商检证书是商检机构对外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是证明交货的品质、数量、包装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当卖方交货品质、数量、包装及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作为拒收、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报检范围:

      凡列入《种类表》的商品,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的商品如食品、动物、危险品及其容器、船舱、集装箱等进行法定检验;

      不属法定检验但合同规定要进行检验的商品可进行鉴定业务。

      检验机构:

      CIQ——官方机构

      CCIC——民间机构

      SGS-CSTC——合资企业

      二、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及要求

      工作程序:

      先检验检疫,后放行通关。

      若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一致,检验检疫合格,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检验要求:

      出境货物的报检由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员专门负责。要求报检人预先与检验检疫机构约定检验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报检时限和地点

      报检时限:

      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报检地点:

      在商品生产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在商品的生产地接受检验。对于不宜在产地实施检验的,可在出境前向出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四、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

      除需提交《出境货物报检单》外,还应提供合同(销售确认书或订单等)、 信用证 、发票及装箱单等必备单证 。

      五、出运限期

      一般商品应在证单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鲜活类商品应在2周内装运出口。超过此期限则需重新报检。

      六、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内容与缮制

      一批(一个品种或一份提单为一批)出口货物一份报检单,填写应完整,无内容时用“/”表示,不得涂改。

      七、商检证书的种类及内容

      商检证书的种类很多,主要有:

      熏蒸证书

      品质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卫生/健康证书

      消毒检验证书

      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