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检证书及其作用
商检证书是商检机构对外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是证明交货的品质、数量、包装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当卖方交货品质、数量、包装及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作为拒收、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报检范围:
凡列入《种类表》的商品,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的商品如食品、动物、危险品及其容器、船舱、集装箱等进行法定检验;
不属法定检验但合同规定要进行检验的商品可进行鉴定业务。
检验机构:
CIQ——官方机构
CCIC——民间机构
SGS-CSTC——合资企业
二、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及要求
工作程序:
先检验检疫,后放行通关。
若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一致,检验检疫合格,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检验要求:
出境货物的报检由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员专门负责。要求报检人预先与检验检疫机构约定检验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报检时限和地点
报检时限:
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报检地点:
在商品生产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在商品的生产地接受检验。对于不宜在产地实施检验的,可在出境前向出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四、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
除需提交《出境货物报检单》外,还应提供合同(销售确认书或订单等)、 信用证 、发票及装箱单等必备单证 。
五、出运限期
一般商品应在证单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鲜活类商品应在2周内装运出口。超过此期限则需重新报检。
六、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内容与缮制
一批(一个品种或一份提单为一批)出口货物一份报检单,填写应完整,无内容时用“/”表示,不得涂改。
七、商检证书的种类及内容
商检证书的种类很多,主要有:
熏蒸证书
品质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卫生/健康证书
消毒检验证书
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