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货物转关手续前,在指运地海关传送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计算机自动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传输至进境地海关。
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并提交下列单证:
1、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核放单(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提交“进境汽车载物清单”)
2、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3、提货单
提前报关的进口转关货物,进境地海关因故无法调阅进口转关数据时,可以按直转方式办理海关手续。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货物转关手续前,在指运地海关传送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计算机自动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传输至进境地海关。
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并提交下列单证:
1、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核放单(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提交“进境汽车载物清单”)
2、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3、提货单
提前报关的进口转关货物,进境地海关因故无法调阅进口转关数据时,可以按直转方式办理海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