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快递服务标准”(送审稿)顺利通过审查。据了解,本次审查的“快递服务标准”(送审稿)删除了最低服务费用的具体数额,只规定了服务费用的设置原则。
按原来规定,同城快递最低服务费用不低于8元/件,国内异地快递费不低于12元/件。此外,快递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的最低数量从20人调整为15人;服务时限的表述从“工作日”改为“小时”。
昨日下午,记者从北京小红马快递公司、申通快递北京公司等民营快递企业了解到,上述知名民营快递企业并不知道“快递服务标准”已通过审查。上海东方万邦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则表示,“这是属于推广性质的标准,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上海东方万邦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表示,这个标准部分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根本不具备在全国推广的资格。全一快递北京公司经理谢志成也认为,在新《邮政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推出一个行业标准无疑是空中楼阁。
参加此次审查会议的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综合业务部主任林忠表示,由于目前“快递服务标准”(终审稿)还未出来,不方便对此事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