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9日发布的《关于突破性做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从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准入程序、缩短准入时限、下放准入权限、改进准入服务、提高准入效能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规定。
决定放宽了企业集团登记条件,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的3000万元降为1000万元,子公司由至少5家降为至少3家,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原来的5000万元降为3000万元。先进制造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科技型企业、现代物流企业、文化企业、旅游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为500万元,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