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调查组,对北京、上海和广州这三个民营物流企业集中城市进行专题调查。参与此次调查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陆江、副秘书长贺登才等专家建议,国家应把扶持发展民营物流企业作为物流产业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将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发展纳入国家物流发展规划,加强对民营物流企业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把促进民营物流企业发展列入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内容,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促进民营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在财税政策、融资服务、土地使用、交通管理、用工培训和行业基础工作等方面,对民营物流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引导民营物流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对于民营物流企业规模经营,网络发展,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出台具体措施,推动其发展,实施有利于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的合理税收政策。放宽集团型物流企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限制;取消部分地区按照车辆运力核定最高运输收入额的限制性规定,鼓励整合社会资源;允许物流环节费用抵扣增值税进项,所有物流环节的费用都应纳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设立物流业务专用发票,允许物流企业外包成本在应纳税额中抵扣,切实解决物流企业所得税统一缴纳、内外资企业统一所得税税率的问题;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规范民营物流企业开展增值服务,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以及为物流企业创造人力资源服务环境,加强行业自律。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创造快捷方便、收费合理的交通环境,妥善解决配送车辆进城和停靠装卸问题,进一步降低公路收费,研究针对特种物流需求的特型车辆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