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与河北、天津联合稽查的模式继续延伸到了与山西的跨区域合作。针对两省市之间养路费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不统一,不法运营户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套牌、偷驶、恶意欠费等方式逃缴养路费的现象,北京市和山西省的征稽部门于日前召开稽查工作协调会,决定开展联合稽查,共同打击偷逃交通规费的行为。
4月份以来,北京、山西的养路费征稽部门联合执法,在延庆、昌平等京晋交界的重点地段设置检查点,严查车辆报停偷驶、长期欠费、外埠欠费车辆异地运行等行为。据了解,北京延庆、昌平作为山西大同等地煤炭外运的重要中转站,大货车主利用“地域差”偷逃养路费的现象比较严重。
为了有效遏制偷、逃、漏欠公路养路费的违法行为,减少养路费的流失,北京市征稽处和山西省征稽局决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对异地行驶的欠费车辆,双方将互派稽查人员对管辖的欠费车辆进行稽查,并相互配合提供支持。对山西省道路上行使的北京欠费车辆,由山西省征稽局按照交通部714号文件规定处以相当于一个月应缴费额的滞纳金,同时通报北京征稽处补征该车应缴费额。对北京市道路上行驶的山西省欠费车辆,由北京市征稽处按照交通部714号文件规定处以相当于一个月应缴费额的滞纳金,同时通报山西省征稽局对该车补征应缴费额,但对调驻车辆按714号文件规定办理。
为了加强信息交流,双方将每月由各自的稽查部门互相交接相关数据、车辆档案,为稽查工作提供方便。同时,双方还将尽快协商对欠费重点地区采取联合稽查的行动,重点打击套牌、偷驶等恶意逃缴养路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