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市交通局的具体要求,深圳市公路局从5月中旬开始,分四个阶段全面展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前两个阶段的三项工作。
5月上旬,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把握政策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为切实加强公路局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把治理公路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摸底调查中,组织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针对局范围内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环节认真进行梳理,确定了此次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是严肃查处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分局及宝安区公路局、龙岗区公路局重点查找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并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各企事业单位要重点检查经营理念是否正确,经营活动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公路工程建设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