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出口在继续狂飙猛进:今年1-4月份,出口2742.3亿美元,增长25.8%;而此前一年,我国出口7620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8.4%。相比同时期国际贸易10%左右的增长率,我国出口竞争力令人侧目——“世界工厂”正日益名副其实。但与此同时,我国的出口却又遭遇了欧美“社会责任”壁垒,近期不断有我国企业因达不到欧美采购商要求的“社会责任”标准而丧失订单的消息传出。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一般意义大家都清楚,不外乎企业作为一个经营实体,在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同时,不能完全惟利是图,而要兼顾一定的社会责任,比如对员工权益的保障、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等。实际上,近年来很多国家政府都在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对跨国公司的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行为,都要求其更多地考虑东道国的利益,不能进行压榨式的掠夺,而要实现中长期的互利多赢。但在专业领域,把“企业社会责任(CSR)”作为一项生产标准来对企业进行要求,还是欧美跨国公司在其全球生产供应链上首先推行的。我国作为正在快速成长的全球生产基地,已经越来越全面、深入地介入到了国际分工的产业链中,所以也就首当其冲地遇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考验。
遗憾的是,我们的企业交出的答卷还不能令人满意。在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最重要领域——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劳工标准成了众多企业迈不过去的坎。根据资料显示,某国际著名认证公司1998年以来对我国13000多家企业进行了社会责任审核(非认证),发现在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健康安全等方面,大多数企业都不合格,其中有55%的企业考勤记录不正确,41%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38%加班工资不足,30%没有七天休息一天,53%无急救措施,66%无个人防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55%特种设备没有定期检查/操作工没有上岗证。该认证公司还发现,即使这样的数据还是大大低估了的,因为当地政府一般都对企业采取扶持态度,许多工厂都能在相关政府部门取得豁免证明或条件符合证明,如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加班延时许可证明、综合工时计算等,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帮助企业达标的作用。一般经验也告诉我们,我国的绝大多数企业还达不到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否则,违法加班、拖欠工资也不至于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大多数人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尤其是跨国公司在其采购中推行的社会责任审核,持不理解、抵触以至反对的态度。比如,近几年沃尔玛在中国的采购,对供应商加上了社会责任要求,媒体在报道的时候颇有不满,甚至用上了“跨国公司歧视中国企业”、“对中国企业增加贸易壁垒”之类的评语。我国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谈到企业社会责任时,也表示“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证问题,应理性看待,积极应对。我国政府和授权的认可机构尚未把SA8000认证工作纳入监管范围,目前在中国还不宜广泛推行此项认证”。假如这种说法只是针对SA8000的认证工作,那还可以理解,毕竟SA8000并不是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但如果这只是我国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认证的消极反应,则是不妥的。而如果出于某种商业利益目的(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业务的竞争)造成了事实上的限制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更是不符合我国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