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国家将对勾结外商追究法律责任。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权威人士透露,目前国务院正酝酿成立一个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由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外管局、工商局等联合参与的、类似于外资审查委员会的部际联席会议,对重大外资并购项目进行审查。
同时,一份由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制定的限制外资并购国内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规定已上报至国务院,预料近期将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目前,内地有关部门和专家纷纷担忧外资大规模并购浪潮可能危及国家产业安全,故应该对外资并购内地企业设置障碍和底线。
事实上,对于外资并购的威胁,中央早已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据了解,这个会议包括两个内容:一是研究怎样贯彻落实振兴装备制造业;一是关于外资并购国企的问题。在这次会议上,中央对外资并购可能带来的经济安全隐患予以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制定相关规定并成立由几大部委组成的联席会议。
正是在此背景下,6部委从今年3月两会结束后,开始联合起草这份规范和限制外资并购国内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规定,以确保少数承担国家重要经济任务、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慎重处理。目前,相关规定草案已上报国务院,预料近期将获批准,并由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对重点企业预先设防
据了解,新规定限制外资在7大重点制造行业进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这7大行业包括:核电、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造船、齿轮、石化通用设备制造和钢铁领域,国家将重点审查这些行业企业的合资、并购项目。同时,对重点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会预先设定机制,防止外资企业利用亏损、增资手段达到控股目的;也不允许外资相对控股,国有资本要保持绝对的控股权。至于如何界定重点企业,则是主要通过其市场占有率、资产规模、生产规模、销售收入等指针来衡量。
另外,外资并购的审批也将更加严格。规定要求,根据项目的不同规模,由地方向国务院主管部门上报,按金额等分别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此外,规定还要求地方建立外资并购项目的专家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若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勾结外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依照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究责机制防内外勾结
据了解,此前有媒体曾报道,有关部门打算在新规定中明确列出一份包括二三十家重点企业的「红色名单」,要求对这些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徐工集团、厦工集团、沈阳变压器厂等位列其中;计划明确列出一份20-40户企业的名单,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直接点名保护,禁止这些企业被外资控股。不过,考虑到维护对外开放的形象等原因,在最终完成的规定中并没有直接列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