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为支持中部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中部地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从通关监管、税收征管、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打击走私、口岸管理各个方面制定了关于支持中部地区崛起的总体意见,并针对安徽省的发展形势和具体需求,提出了具体意见。这将为我省中部地区扩大开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是支持中部地区“大通关”建设,加快“区域通关改革试点”进程。目前,海关总署已将包括安徽省在内的多个中部省份列入区域通关改革试点推广的重点区域,使更多的中部省份企业能够享受到“属地报关、口岸验放”新型通关模式的便利。还将大力推广“铁海联运”、“江海联运”、沿海内支线中转等多种新型转关业务,建立快捷高效的以长江黄金水道为重点的进出口通关体系,使中部地区企业在沿海口岸通关享受沿海企业同等待遇。
二是积极支持安徽省出口加工区建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中部地区出口加工区的加快发展。当前,海关总署正在积极试点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试点成功将优先考虑向中部地区推广。
三是积极推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安徽省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优势产业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的安徽省目录。安徽省的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子午线轮胎、冰箱、洗衣机、空调器、钢铁和有色金属及配套材料等生产项目有望列入新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四是同意并积极支持马鞍山口岸向外籍船舶开放,并将在适当时机再次启动对黄山航空口岸扩大开放问题的研究。在该口岸没有正式扩大开放之前,遇有重大活动,海关总署将积极协调有关部委以临时开放的形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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