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代理行业协会日前在京宣布,将名称变更为“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Shipping Agencies & Non-Vessel-Operating Common Carriers)”。新名称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
该协会负责人介绍,随著中国入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实施,国际海运业也在发生深刻变革,为适应中国无船承运人业务发展的需要,无船承运人(NVOCC)急需所设立的与政府部门沟通对话的渠道,以反映业内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经多方听取意见,确定了更改后的协会名称。申请变更协会名称的请示得到交通部和民政部批准。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变更既保留了中国船舶代理行业作为中国海运的窗口,在国际海运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又体现了NVOCC作为远洋运输中介人的特征。
目前,取得NVOCC资质的企业已稳定在1600多家,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已达1200多家。“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明确涵盖了为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和无船承运人提供服务的两部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