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明确将福建省建成重要的临港工业基地、海水养殖加工基地、滨海旅游基地、物流集散基地、海洋科技创新与教育基地的建设目标;提出了加快现代化海洋经济体系、壮大海洋经济规模、转变海洋经济增长方式的总体要求。提出“十一五”期间,福建海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到201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1900亿元。
壮大临港重化工业
《意见》中提出,随着我国冶金、能源、船舶等大型重化工业布局向沿海地区的调整转移,福建省应当准确抓住这一机遇,依托原有工业园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等,发展通过港口大进大出的造船、石化、汽车、冶金、浆纸及木材加工、能源等产业,不断优化空间布局,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临港重化工业集群,建设我省临港产业体系。
《意见》指出,在加强马尾造船、厦船重工等龙头企业的产品多样化发展的同时,加快泉州、龙海、漳浦、福安、罗源等大中型修造船项目以及配套件生产项目的建设。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东南沿海乃至全国的沿海修造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