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竞争委员会决定引用反柯断法,废除拥有136年历史的航运固定价格制度。同时,宣布在2008年10月撤销欧洲班轮运费组织的豁免权。欧盟期望藉此开放市场,从而提升班轮业服务的质素。
欧洲班轮组织负责人就欧盟竞争委员会的决定回应,称在条例生效前现行的价格制度会照常运作。而欧洲货主委员会(ESC)秘书长云迪雅达对该决定表示欢迎,并指这项决定对业界的影响深远,意味著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合作将迈向新纪元。然而,由于在其它国家并未有施行相应法规,因此欧委会已与其它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澳洲、日本、中国及新加坡,建立有效而密切的联系,全面阻止价格制度。
欧委会表示,中止船公会的豁免权将会影响欧盟与非欧盟航运公司在欧洲航线的业务操作。但欧委会相信该制度被废除后,可改善现有的市场环境。欧盟内部市场专员查利.麦克尔维则指出,计划实施后可缩减航运费用及增强出口竞争力,无疑对欧洲航运业及整个欧洲经济发展有利。
而在2005年11月欧委会的一份独立调查报告中发现,假设中止现有的价格制度,不仅航运价格可得到下调,服务的可靠性亦会得到改善。此外,更可消除欧盟港口、劳动市场、贸易,发展中国家及小型定期船承运人的负面影响。然而,这项新措施却引起欧洲航运业界强烈不满。商界反对欧盟的安排,并解释受惠于价格制度,过去十年航运业在国际贸易市场取得戏剧性的增长,相反制度一旦中止,情况不堪想象。
另方面,欧洲班轮业务协会(ELAA)曾向欧委会递交一份建议书,以取代现行的价格制度。不过欧委会并无接纳建议书,并解释尽管建议书内容与竞争条例一致,但有部分内容却与现行的价格制度无异,不仅对市场无任何帮助,最终或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影响。
现时,欧洲航运业承运欧盟约75%的进出口海贸货量,占整个欧盟进出口贸易额的45%,对整个国际贸易的影响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