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国沿海港口的建设和生产取得长足进步,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已连续三年稳居世界第一位。沿海港口的快速健康发展,不仅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而且在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完善综合运输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沿海港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8月16日,国务院第1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三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之后,又一个指导今后较长时期沿海港口持续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好《规划》,对于合理、有序地开发和利用港口资源,完善国家综合运输网络,依法推进沿海港口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沿海港口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规划》结合沿海港口的发展状况和综合运输体系条件,统筹考虑了未来20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沿海港口的需求,确立了“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体系”的布局规划目标。根据《规划》要求,我国沿海将推进5大区域港口群建设,合理布局涉及国计民生的8种重要物资运输系统。
坚持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沿海港口岸线是港口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我国沿海具备良好开发条件的港口岸线资源相对不足,且分布不均衡。目前,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可成规模开发的优良港口岸线资源已出现匮乏,加上现有老港区进行城市化功能改造,港口岸线资源前景不容乐观。
《规划》本着节约港口资源的方针,一方面通过布局集约化、规模化的港口和大型化、专业化的码头,提高港口岸线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科学划分各港口的功能分工,指导各港口合理规划港区的发展,避免盲目建设和乱占、多占港口岸线资源。同时,《规划》将引导综合运输通道合理布局,节约城市的土地资源和通道资源,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体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理念
落实科学发展观,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做好统筹兼顾。《规划》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对港口发展的实际要求,在确定布局原则时,提出了“区域协调、布局均衡”、“综合运输、系统化布局”、“突出重点、层次分明”的布局思路,合理安排了各港口群大中小港口的分布。结合各个港口的区位优势、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运输通道条件和服务范围等,分层次、分区域、分主要货种运输系统对沿海港口布局进行了规划,明确了各港口群的服务方向,强调了具有主体作用的港口在港口群中的功能和地位,以增强港口群为广大腹地服务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时也兼顾了各地区经济自身发展对港口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