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发展对带动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2005年,广东省港口货物吞吐量7.09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2644.87万标箱,均居全国第一。为合理利用港口资源,更好地指导广东省港口的建设和发展,省高度重视全省港口布局规划、区域港口建设规划、各市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一、广东省港口布局规划情况
为合理规划广东省港口总体布局,协调港口共同发展,广东发改委会同省交通厅共同委托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开展《广东省港口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对全省港口功能定位、性质、岸线利用、港口布局及重要货物运输系统建设等进行规划。目前已完成中间成果稿,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专家论证后上报省政府和交通部联合审批。
二、区域港口建设规划情况
(一)《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建设规划》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广东发改委会同省交通厅一道,组织编制了《珠江三角洲集装箱、油气码头发展布局规划》并上报国家,该规划主要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建设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规划期珠江三角洲的集装箱、油气品码头需求进行分析和预测,在此基础上对珠江三角洲的集装箱、油气品码头泊位建设进行了规划。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交运〔2005〕47号印发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建设规划(2004年-2010年)》。
(二)广东省粤东、粤西两翼沿海港口规划情况
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编制"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三区域"之外的沿海港口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广东发改委会同省交通厅编制了《广东省粤东、粤西两翼沿海港口2005~2010年建设规划(送审稿)》,主要对东、西两翼沿海港口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十一五"东西两翼沿海港口的建设重点和目标,对重点货类泊位建设进行了规划。2005年8月该规划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交通部。
三、各市港口总体规划情况
全省各港口按照主枢纽港、地方重要港口、地方一般港口三个层次进行规划和审批。目前全省除韶关、清远、梅州、河源4个山区市以外,其他17个地级以上市港口规划都已完成修编。
全省拥有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湛江港、汕头港等5个主枢纽港,《广州港总体规划》《深圳港总体规划》、《珠海港总体规划》、《汕头港总体规划》已经交通部和省政府联合批复;《湛江港总体规划》的批复工作正在加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