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海关消息:海关总署日前已就海关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提出总体意见。该意见主要涉及支持拓展对台经贸合作和直接往来、支持海峡西岸扩大口岸开放、支持福建省口岸大通关建设等十个方面22条举措,成为“海西”建设的强力“助推器”。
根据海关总署的22条举措,海关总署将积极推动两岸直接通航、通邮,实施“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制度。积极推动对台进出口贸易,扩大口岸开放。在海峡西岸区域推动通关改革试点,并进一步简化船舶海关申报手续。支持湄洲湾南北岸港口整合,将厦门特区和福州港口岸江阴港区列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政策叠加”的试点地区。
此外,还将优先考虑、积极引导、全力支持台商密集地区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增强福厦两关在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监管业务方面的协调与互动。
据石狮海关人士介绍,上述措施服务对台大局原则,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挥独特优势,加强对台工作,进一步扩大闽台经贸合作。也依允许先行先试原则,主动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需求,不断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增添新的活力。同时务求实效,海关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措施与各部门的支持措施相衔接。
根据海关总署的上述导向性意见,福建各海关还将制定详细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