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争平
从“客户协调员制度”的实践,到“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模式的实施,再到分类通关制度的启动,深圳海关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完成了对进出口通关监管作业流程的重要变革。
新制度惠及大型企业
早在去年3月,为了适应地方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通过借鉴国外海关先进的管理理念,深圳海关开始了对企业管理新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以个性化管理为内核,他们首先建立起了“客户协调员制度”。委派“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高、业务能力强”的海关专家型人员做客户协调员,协调解决企业的通关疑难问题,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对企业实行专门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
去年,深圳海关在15家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企业开展了“客户协调员制度”试点。实践证明,试点企业对深圳海关实施“客户协调员制度”的做法一致叫好,纷纷要求深圳海关扩大试点范围。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赞扬深圳海关推行客户协调员制度对支持深圳市大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深圳海关已对60家大型企业实施了“客户协调员制度”。在此基础上,作为对“客户协调员制度”的延伸和拓展,深圳海关推出了“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监管通关模式,开始了“整合通关监管,建立分类通关监管制度”的通关模式和流程的再造工程。
深圳海关关长邹志武介绍说,所谓“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监管通关模式,就是以企业自管为主,在通关环节将手续前推后移,简化通关作业程序,实行信任放行,以客户协调员驻厂监管和后续稽查管理为保障,最终实现“电子报关,货到放行,集中递单”通关全程电子化的目标。这种监管通关模式是专门为诚信度高的客户协调员企业量身定做的。
目前,实施客户协调员制度的60家企业的进出口总额占到了深圳关区的40%。因此,深圳海关选择了把实施“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监管通关模式作为整个分类通关制度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信用分级监管分类
7月26日,“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监管通关模式在深圳关区全面实施。作为“分类通关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监管通关模式的全面实施拉开了“分类通关制度”启动的序幕。
据邹志武介绍,建立“分类通关制度”,就是要在货物通关的前、中、后各环节以及全过程应用风险管理手段,将通关监管与企业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形成以风险管理为龙头、以企业管理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手段、以稽查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联动的监管通关新机制。具体来说,就是把企业守法信用等级作为分类监管的基础依据,进而建立起与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高信用企业、中信用企业和低信用企业相对应的四类监管通关模式。其中,对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实行以企业自管为主的新型大企业监管模式,除配备客户协调员代表海关对企业涉及进出口活动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提供专门服务和实行跟踪监管外,还专门为企业信用、规范管理和信息化程度符合要求的企业设置专属通关模式和个性化服务。分类通关制度可以称得上是深圳海关对近年来海关通关监管改革创新的总结和升华。分类通关制度通过整合管理资源和便利措施,再造通关模式和作业流程,极大地提高了海关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海关总署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东芝、比亚迪、中电、富士康等一些大企业甚至赞誉深圳海关推行分类通关监管制度是中国海关史上的一场革命。
据邹志武透露,深圳海关打算用两年时间来推广和完善整个分类监管通关制度,到2007年全面实施并完善四类监管通关模式,实现海关通关管理的信息化、集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