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关完税凭证的管理,加大打击偷税、骗税犯罪的力度,福田地税局税源管理四科切实抓好海关专用缴款书备案工作。
税源管理四科采取源头管理办法,自行编写了《商贸企业使用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若干事项的通知》,在企业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第一时间主动向企业派发,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同时该科还将本区局原规定填写《备案登记表》一式一份改为填写一式两份,除企业之外,专管员另留存一份,降低了企业因资料保管不当而导致的日后税务机关无法核查备案情况的风险,同时通过该科室内不定期抽查,及时了解企业备案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未备案先行抵扣海关进项税额的情况发生。(石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