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湛江海关为国家代征船舶吨税4973.4万元,比上一年递增22.7%,继2002年的“四级跳”后再次实现了连续三年征收船舶吨税大幅递增的佳绩,自1998年至2006年这9年间为国家代征船舶吨税逾3亿元,年均增幅达17.9%。
船舶吨税是海关代国家其他部门征收的三种进口环节税之一,专项用于海上航标的维护、建设和管理,并自2001年1月1日起纳入国家预算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成为国家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为确保船舶吨税收入及时上缴国库,颗粒归仓,湛江海关一方面健全船舶吨税征收规程,另一方面通过综合监控系统以及现场勘验加强对船舶实体的核对,严厉打击船舶吨税申报不实的行为,认真履行依率计征、应收尽收的吨税征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