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批准,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青岛分中心报关过程中的快件信息传输服务费将统一标准,按不高于1元/票执行。根据市物价局转发的通知,从即日起,青岛报关过程中快件信息传输服务费A、B、C类项目名称统一更名为“快件报关系统处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不高于1元/票执行,以往经营服务费标准复函的相关规定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