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厦门海关缉私局分别与汕头海关缉私局、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签订了海上缉私协作办法,提升闽南粤东海域和厦门-金门海域海上缉私整体作战效能,形成打私“大合力”,进一步净化海峡西岸进出口环境。
据厦门海关缉私局韩毅灵副局长介绍,厦门-金门和闽南粤东海域地处台湾海峡黄金水道,毗邻台湾地区,经济较为发达,走私活动屡禁不止,今年以来,仅厦门海关海上缉私部门就查获14起走私违法案件。在打击海上走私的工作实践中,厦门海关缉私局和海警等职能部门以及汕头海关缉私局等兄弟单位,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取得了丰硕的战果,也形成了和工作实际相衔接的配合办法和工作惯例。
在日前海关总署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的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合作备忘录中,海关总署党组明确表示要继续严厉打击走私,为海西建设创造和谐有利的经济环境。为深入贯彻总署支持海西发展的政策,全面提高海上缉私工作的整体合力,有效遏制厦金海域、闽南粤东海域海上走私势头,厦门海关缉私局与汕头海关缉私局、海警三支队决定正式启动海上缉私协作工作。
根据协作办法,厦门海关缉私局与汕头海关缉私局、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分别建立层级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警力协同查缉制度,定期交流海上缉私基本情况,分析海上走私特点规律,研究海上打私具体问题,制定海上打私对策措施。同时,根据闽粤结合部和厦金海域海上打私需要,厦门海关将分别与汕头海关缉私局和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三支队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缉私专项行动,并实施海上打私协同配合演练。三方还将加强情报信息和海情线索的及时互通和交流。(陈梅艳 刘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