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推出的区域通关改革,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既便捷又省钱,西部的企业都很欢迎。能不能进一步推广,让更多的西部企业得到实惠。”
“加工贸易和保税业务在西部地区发展空间很大,特别是在发展出口加工、国际物流等方面需求强烈,希望海关在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叠加、功能整合’方面给予更多的倾斜。”
“海关在推动西部沿边地区口岸开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随着我国与周边国家经贸往来不断扩大,西部地区口岸建设还需要在规划开放、资金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10月18日在南宁举行的海关支持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来自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和广西等12个西部省区市政府的代表对海关支持西部大开发提出了一个又一个建议。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副署长刘文杰和海关总署有关司局的司局长、以及来自西部地区的13个直属海关、东部港口的10个直属海关关长一起参加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这些意见和建议,并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
支持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实现东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是我们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一条重要方针。召开此次座谈会是海关全面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和谐的一个具体行动。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在座谈会上指出,海关支持西部大开发将坚持优先扶持、分类指导、务实高效的原则,重点抓好提高西部地区通关效率、落实减免税优惠政策、加大对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和保税业务的扶持力度等工作。他要求全国海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参与、积极支持西部大开发建设,建立起有效防控海关执法风险的海关执法新机制,切实加强东部与西部海关、口岸与内陆海关、海关与口岸各部门的联系配合。
此前,为了增强海关支持西部大开发的针对性,海关总署分别致函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政府,征求对海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地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函盖了海关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通关监管、税收征管、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方面是大家关注的焦点。目前,海关总署正在逐条梳理这些意见和建议,准备近期制订海关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意见和对各省区市的具体措施,力争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据悉,从2001年至2005年,海关会同各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共增加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口岸7个,并相应设立处以上海关机构13个,使西部地区基本实现了对外空路、铁路、公路、水路、邮路“五路齐通”。同期,全国海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西部地区进出口货物减免关税和进出口环节税共计2510.8亿元,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西部地区海关通过东部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总量1505.8万吨,加快了西部地区物流;西部地区海关共查获走私案件5283起,案值32.9亿元,涉嫌偷逃税9.7亿元,抓获走私犯罪嫌疑人1812人,有力维护了西部地区进出口秩序和社会稳定。海关还积极支持西部加工贸易和保税业务发展,2001年至2005年,西部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204.6亿美元,年均增长25.8%,高于东部地区0.7个百分点。海关支持西部大开发,有力推动了西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从2001年至2005年,西部地区进出口贸易总值1472亿美元,年均增速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