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与省政府签订海西合作备忘录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臖)泉州晋江机场、泉州港口岸石井作业区、围头湾港区已经正式被海关总署列入对外开放审理计划,审理完毕经国务院批准后将对外开放。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海关总署昨晚在福州签署了《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明确了海关支持福建对台经贸合作、扩大口岸开放、口岸大通关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我市机场、港口的开放正是海关支持泉州发展的部分内容。
泉州将设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
泉州外向型经济发达,为满足出口加工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对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和“零库存”的要求,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改善投资环境,省政府提出了在泉州、厦门、福州设立三个B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的请求,目前已经得到海关总署的同意答复,即将开工建设。
所谓B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国内出口货物、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外商暂存货物等均可存于保税物流中心中,在泉设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后,势必吸引更多的海外材料商为我市企业供货,也将大大降低企业的成本。
放宽对台小额贸易限制
今后,对台小额贸易的船只吨位、交易金额等限制将进一步放开,商家经营的范围也将比现在更加广泛,这是海关放宽我省对台小额贸易限制的重要内容。
为发挥福建对台优势,促进对台小额贸易快速健康发展,省政府提出了比照一般贸易方式放开对台小额贸易船只吨位、交易金额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商品产地限制的请求,同时希望实行更加灵活的外汇管理方式和便捷的通关措施。在日前我省公布的促进闽台经贸发展20条优惠措施中均有体现。
据了解,省政府提出的请求和建议中,除了产地限制不予放开外,海关总署均赞成了这些意见并表示要积极推进对台小额贸易,同时,对以对台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的在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生产设备零配件和原辅材料都将实行进口免税政策。
泉州晋江机场列入开放计划
海关总署在昨日支持海西建设的答复中明确了我省口岸开放的相关内容,表示赞成并积极推进泉州晋江机场对外开放,并已经把晋江机场列入2006年对外开放审理计划,将尽快促成机场对外开放。除此之外,泉州港口岸石井作业区也被列入《国家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海关部门将根据口岸设施的建设进度,加快审理报国务院批准开放。我市另外一个口岸港区——围头湾港区开放事宜也得到了海关赞成报请国务院批准。
据了解,在我省与海关总署签署合作备忘录之前,省政府已经就石井作业区、晋江机场、围头湾港区、福州罗源湾港区以及厦门港合并等事宜提请海关总署审议,多项建议均得到了海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目前,沙埕、三沙港区、漳湾作业区和石码港区已经分别并入宁德港口岸和厦门港口岸对外开放。
免税携带台湾商品提至3000元
厦门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是我国惟一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目前,旅客免税携带台湾商品价额已经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3000元,卷烟等特许商品的销售也享受到多项便利。今后,在厦门大嶝交易市场的优惠措施将比照适用于南安闽台农产品市场。这一措施已经得到海关总署的认可,省政府在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将正式实施。
届时,在南安闽台农产品市场旅客免税携带的台湾商品价额也可提高到3000元,台产卷烟从台湾进口到交易市场后也无需交验《自动进口许可证》,可按照特殊政策销售。另外,泉州与金门直接往来航线的游客携带的台湾高粱酒数量,也从目前每人允许携带2瓶增加至4瓶。
拟研究泉州海关升格副厅级
早在2005年9月27日,省政府就提出了将泉州海关升格为副厅级的请求并上报国务院。在海关总署支持海西建设的答复意见中,对泉州海关级别的调整意见引人关注。对于省政府提出的升格泉州海关的建议,海关总署表示将专题研究泉州海关的升格和管理整合,这从一方面体现出海关总署与省政府对泉州发展的支持。
另外,省内出口3亿美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还将设立出口监管仓库,并实行货物入库即予退税的优惠。